| 課程設計落實與教育目標之達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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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整體課程評量方法包括筆試、作業/書面報告成績、口頭報告、課堂表現、實作評量、行為觀察、問卷調查及學習歷程檔案等。為確保各課程對應教育目標之達成及建立持續改善機制,特訂定「教學成效問卷調查執行辦法」,本系各學期開授課程需執行教學成效問卷調查,問卷格式如表9.2-8。根據學生之學習成效以及實際教學情況,教師可根據表9.2-9提出改進計畫,再依據本所制定教育目標流程檢討改進。 表9.2-15是研究所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問卷調查(應屆畢業生)中針對核心能力的統計結果,分數皆高於3。對應屆畢業生而言,雖然,重要性與達成度有些差異略多,這些的統計值說明理想與實際的差異是合理的;另一原因應是問卷數尚不多(27份)。但,綜觀本所核心能力的調查,皆滿足所需之規劃。表9.2-16是各項問卷調查中針對教育目標的統計,結果顯示應屆畢業生對本所教育目標之重要性平均分數接近3.5分以上,雖然分數不高,但可接受,這也說明畢業生對自己達成教育目標之自信心有待加強。 表9.2-15 問卷調查之核心能力統計結果
表9.2-16 問卷調查之教育目標重要性/達成度統計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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