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智大學電機工程學系

Yuan Ze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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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員專業成長機制
  • 奬勵制度
  1. 本校訂有「教師學年度績效獎勵辦法」,獎勵要項分為教學、研究與服務三項,教師可自行決定參與其中任何項目。經評定應予獎勵之教師,依其所獲之等第分別發給不同額度之績效獎金以鼓勵教師。
  2. 本校訂有「元智大學職技員工服務成績考核辦法」,對於職技員工(含助教)學年度內服務成績之考核,作為績效獎勵與輔導之評定基準,以提昇個人工作成效,並激發工作潛能。
  3. 本校訂有「元智大學職技人員資位晉升辦法」,為獎勵優秀職技員工,激發潛能,提振工作士氣,以增進行政效率提升服務品質,特訂定本辦法。4. 本校訂有「元智大學職技員工獎懲實施辦法」,為對職技員工特殊優劣事蹟,本於信賞必罰、綜合名實之宗旨,以達成激勵工作士氣,惕勵改善服務成效之目的,特訂定本辦法。
  • 進修制度
    1. 本校訂有「元智大學教師出國講學與國內外研究進修辦法」,本校為提高學術地位,增進教師教學及研究水準,特訂定本辦法。可依規定辦理留職留薪或留職停薪。
    2. 本校訂有「元智大學職技人員在職進修學位辦法」,本校為加強職技人員之專業知能,提高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,增進工作效能,並配合個人生涯發展規劃,特訂定本辦法。於本校攻讀學位者,其在元智工作年資滿三年(含)以上且上學年度考績列為優或甲等者,給予補助學雜費之百分之三十。惟其各科修業成績需達八十分(含)以上,且補助以二年為限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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