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智大學電機工程學系

Yuan Ze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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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機系(含光電所)博士班修業及資格與論文考試辦法第五條條文解釋 列印 E-mail

【公布日期】九十六年九月十七日

說明:針對辦法第五條條文-博士著作標準解釋如下:

1. 至少以元智大學名義發表國外有評審之期刊論文二篇,指導教授必須為作者之一。

2. 期刊論文(必須源自博士論文且於就學期間投稿)取得證明接受之文件即可。

3. 博士班修業及資格與論文考試辦法第五條博士著作標準為必要條件,博士班研究生之畢業條件得參酌指導教授意見,交付系務會議核定後,方可舉行口試。

4. 論文等級區分:

(1)「國外有評審之期刊」認定:國外期刊指非台灣與大陸所發行之期刊,且論文必須以外國文字發表之。

(2)「A級期刊」認定: SCI期刊即為A級期刊。

(3)「長篇論文」認定:一般長篇論文所指為regular paper,倘若期刊無投稿種類區分時,其所發表之論文經系務會議核定,得視為長篇論文計算。

5. 適用專利抵免論文著作辦法之博士生,公告日後所提出申請之專利不得申請抵免論文著作。

6. 計算作者數時,共同指導教授不排除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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