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96學年度電機工程學系(含光電所)一般生複試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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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初試者,請依以下規定繳交相關費用及資料。 繳交複試費 應依規定於96.5.1下午3:00前繳交複試費600元,未依規定繳交者,視同放棄參加複試之資格;複試費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。【繳費方面有問題者,請直接與教務處招生組聯繫,電話:(03)4638800轉2316或2315】
繳交書面審查文件 資料審查文件請務必於96.4.30(含)前(郵戳為憑)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至(或繳交)本校電機工程學系陳怡如小姐收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系所碩士班、組別、姓名、應考證號碼。 ※ 其他相關問題請洽系辦:(03)4638800轉2401或2400 陳小姐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