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過初試者,請依以下規定繳交相關費用及資料。
(2).須有原就讀或相關系、所副教授以上兩人之推薦。
二、本系(含電機所及光電所)申請期限:下學期:96年4年27月止
考試時間:九十六年三月三十日(星期五)
考試地點:3202室
考試科目及時間:
8:40~10:20 半導體物理與元件/類神經網路/樣型識別/光電子學
10:30~12:10 模糊控制/幾何光學